金融强国六大核心要素明确
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记者张莫 向家莹)《经济参考报》1月18日刊发文章《金融强国六大核心要素明确》。文章称,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专题研讨班日前开班。去年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将金融工作上升到更高战略高度,释放了我国金融事业未来发展趋势的重要信号。此次研讨班则明确了金融强国建设的关键核心要素,指明了我国建设金融强国的实践路径。
金融强国应当基于强大的经济基础,具有领先世界的经济实力、科学技术实力和综合国力,同时具备一系列关键核心金融要素,即:拥有强大的货币、强大的中央银行、强大的金融机构、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强大的金融监督管理、强大的金融人才队伍。
多个多个方面数据显示,我国已是名副其实的“金融大国”,拥有全球最大的银行体系,银行业金融机构数量多达4000多家,5家大型商业银行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我国还建成了全球最大的银行体系以及第二大保险、股票和债券市场,普惠金融也走在世界前列。
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不断稳固。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从2014年的81.43万亿元攀升至2023年末的235.48万亿元,年均增速保持在10%以上,与名义GDP增速基本匹配。
不过,从“金融大国”到“金融强国”,我国仍有一段路要走。从“强大的货币”这一要素分析,“近年来,人民币国际化稳中有进,但在支付、投资、融资和储备四个功能上的国际份额与主要国际货币相比还存在差距。”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任涛表示。从“强大的金融机构”这一要素分析,在光大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看来,金融机构总实力与影响力近年来慢慢地加强,但金融机构的产品设计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国际化展业能力与国际先进机构仍存在差距,深度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还不足。王一峰同时表示,在“强大的金融监督管理”方面,我国金融监督管理不断补短板、强弱项,监管强化“长牙带刺”,但与现代金融监督管理体系相比,在宏观审慎、全面监管、事前监管方面还有提升空间。
建设金融强国需要长期努力,久久为功。必须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建立健全科学稳健的金融调控体系、结构合理的金融市场体系、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完备有效的金融监督管理体系、多样化专业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
“六大体系”指明了我国建设金融强国的实践路径。针对建立健全“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针对银行类金融机构,中小银行在我国银行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不只是全国性银行的补充。中小银行与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门当户对”,两者之间有着天然的相容性。政策应进一步发力支持发展较好的中小银行,从而改善金融服务不充分、不均衡等状况。他还指出,也应进一步做大做强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相对灵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针对“多样化专业性的金融理财产品和服务体系”,任涛则建议,注重根据不同产业体系的全周期生命特征,统筹不同金融体系、境内外各类金融资源,为客户提供陪伴式、一同成长的全周期服务,源源不断地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持续注入优质金融血液。
“产品与服务创新,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恪守风险合规底线。与此同时,产品和服务能力建设要对标国际先进同业,既能够参与国际竞争,又管得住对应风险。”王一峰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