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星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 5251 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宁夏星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在平罗县康湖水岸小区建设的 52#住宅楼,未按照已审批的规划方案建设,擅自占用既有建设用地 10.6 平方米,违反法律建筑面积 19.22 平方米,严重违反计划要求的事实,被平罗县自然资源局罚款 5251 元。
据公告内容,宁夏星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平罗县康湖水岸小区建设的 52#住宅楼,未按照已审批的规划方案建设,擅自占用既有建设用地 10.6 平方米,违反法律建筑面积 19.22 平方米,严重违反计划要求的事实。1、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违法占用既有建设用地 10.6 平方米处以 120 元/平方米的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柒拾贰元整(¥1272 块钱);2、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经我局委托北京中诚博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做评估,19.22 平方米违规建筑造价 39785 元,处工程建设价格 10%的罚款,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玖佰柒拾玖元整(¥3979 块钱)。上述两项共计罚款伍仟贰佰伍拾壹元(¥5251 元)。
宁夏星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 1、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2、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事项裁量基准规定,构成了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罚结果为上述两项共计罚款伍仟贰佰伍拾壹元(¥525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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